为激励学生积极进取、奋发向上,营造良好的校风、学风,树立典型,近日,学校在2005届本专科毕业生中开展评选“优秀毕业生”活动。
学校规定,“优秀毕业生”必须是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校期间操行分在85分以上,综合素质测评在专业前25%以内,无不及格课程;两次以上获“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校嘉奖”、一、二、三等奖学金及校级竞赛活动三等奖以上奖励;能够按期完成学业,顺利毕业。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另外,同等条件下选修第二专业或获《职业资格证》者的优先获选。
学校还规定,凡被评为优秀毕业生的学生,若在离校前因违纪或其它原因受到校级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或毕业考核不合格者,取消优秀毕业生资格。
此次评选“优秀毕业生”的程序是,各班级推荐、学生处审核、经学校批准后张榜公布,最后发给优秀毕业生证书。
评选过程中将采取四公开原则,即条件公开、人数公开、程序办法公开、评选结果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