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及教学成果奖申报团队:
根据江西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江西省特级教师和教学成果奖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赣教办字〔2026〕2号)(附件1),为了做好我校省教学成果奖推荐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要求
江西省教学成果奖所表彰的成果项目,是指符合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反映教育教学规律,代表教育教学改革理论创新与实践探索的重要成果,具有创新性、实用性、科学性,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的教育教学方案和教学改革研究成果。具备下列条件的教学成果项目,其完成单位或完成人可以申报江西省教学成果奖: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突出实践性和创新性;坚持引导优秀人才终身从教,向长期从事一线教育教学的教师倾斜;坚持示范引领,重在应用推广,带动提高相关领域人才培养能力。
2.经过实践检验,取得良好效果,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正式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成果为出版物的,从正式出版的时间开始计算。
3.特等奖教学成果应在教育教学理论上有重大创新,一般经过长期(不少于4年)的实践检验,在教育教学改革实践中取得重大突破,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有重大贡献,在省内或全国处于领先水平并产生重大影响。
4.一等奖教学成果应在理论和实践上有创新,一般经过不少于4年的实践检验,对教学改革实践有重大示范作用,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重大成效,在省内或全国产生较大影响。
5.二等奖教学成果应在教学改革实践的某一方面有所突破,一般经过不少于2年的实践检验,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显著成效,发挥了重要示范作用。
6.单位申报江西省教学成果奖,应体现单位意志,其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实施与总结的过程均应由单位派人主持,并以单位为主提供物质技术条件保障。每项成果项目持有单位不超过3个。
7.个人申报江西省教学成果奖,其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实施和总结的全过程均应由成果排名第一的主要完成人主持、直接参加,作出主要贡献,至今仍在从事教育教学研究与实践探索。基础教育类同一人主持成果项目仅限1项、参与成果项目仅限1项。高等教育类同一人主持成果项目仅限1项、参与成果项目仅限3项。基础教育类每项成果的主要完成人不得超过6人。高等教育类每项成果的主要完成人不超过15人。成果主要完成人单位发生变化的,以成果实施过程中作出主要贡献的单位为准。
8.教学成果由两个以上单位或个人共同完成的,可联合申报。完成单位或个人跨地区、跨部门的,由成果主持单位或排名第一的主要完成人提出申请。退休人员申报江西省教学成果奖,必须一直从事教学改革实践探索,至今没有间断,其成果仍在教育教学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9.基础教育类江西省教学成果奖一线教师(指成果排名第一的主要完成人,含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不含教研员)主持和中小学、幼儿园主持完成的成果不少于所在单位推荐总数的70%。高等教育类江西省教学成果奖现任校领导(以申报时间为准)作为成果排名第一的主要完成人主持完成的成果不超过所在单位推荐总数的20%。
10.按照《江西省教学成果奖青年培育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赣教科规字〔2024〕3号)要求,作为排名第一的主要完成人申报2026年江西省教学成果奖且年龄不满47周岁(1979年1月1日后生人),原则上只从已获2024年江西省教学成果奖青年培育项目中推荐。同时,成果排名第一的主要完成人及主要完成单位原则上不变。有特殊情况的须按程序说明原因。
11.已获得国家级同类奖项或省级同类奖项且近4年来在理论建树和实践研究中无特别创新或重大突破的、对成果权属及其他问题有异议且在申报期限内未能妥善处理的教学成果,不能参与本届申报。
二、推荐申报类型及相应数量
2026年江西省教学成果奖采取限额申报方式,我校可推荐申报高等教育本科层次项目16项,基础教育层次项目2项。具体推荐申报项目名单见校园网公示。
三、推荐申报工作安排
1.3月5日前各推荐申报成果第一完成人根据“江西智慧教育平台账号注册和身份认证流程”,在平台注册、认证并学习“教学成果奖填报操作手册”(附件2)。
2.3月18日前将江西省教学成果奖申报书(一式两份),反映成果的总结报告(一份)、单独装订成册的附件材料(一份)、资格审查意见材料(一式两份)、查重查新报告(一份,二级学院盖章)等纸质材料交至教务处教改科(二号行政楼507),同时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89148978@qq.com。相关申报材料模版见附件3。
3.各申报团队3月20日前在省平台完成申报材料上传工作。
四、其他
1.各相关二级学院应高度重视省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督促、协调申报项目组和合作单位全力以赴做好申报工作。
2.各相关二级学院和部门应严把思想政治和师德关,做好推荐成果主要完成人的资格审查和政治审查工作,确保政治过硬、师德表现过硬;对申报成果进行查重工作,对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等行为,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存在意识形态、师德师风、学术不端等负面情形的不予推荐。
3.为便于申报期间沟通交流,2月27日前请各成果第一完成人或申报材料负责人加入“九院2026省教学成果奖填报交流群”QQ群,群号:1078864991。
联系人:万老师、徐老师 电话:0792-8311017
附件:
1.关于做好2026年江西省特级教师和教学成果奖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2.江西智慧教育平台账号注册和身份认证流程及教学成果奖填报操作手册
3.2026年江西省教学成果奖申报书、成果报告及资格审查意见材料模版
教务处
2026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