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校机械与智能制造学院金工实习指导教师队伍建设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金工实习指导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招聘金工实习指导教师4名,其中:数控车工1名,数控铣工1名,普通车工1名,焊工1名。
二、招聘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无违纪违法及违反诚信方面的记录。
2. 具有中专(或同等学历)及以上学历。
3.中专(或同等学历)应具有相关岗位5年以上的工作经验,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具有相关岗位2年以上的工作经验。
4. 具有相应工种中级工或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5. 身体健康,符合体检标准要求。
6. 年龄:男性在55周岁以内(即1970年10月14日以后出生);女性在50周岁以内(即1975年10月14日以后出生)。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及其他不符合岗位工作要求情形的;
8.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情形的岗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4日至2025年11月13日,为期1个月。
2.报名地点:九江学院机械实验楼附楼办公室(九江市濂溪区前进东路551号九江学院机械实验楼)
3. 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1)现场报名:现场提交《九江学院金工实习指导教师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岗位职业技能证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2)网络报名:《九江学院金工实习指导教师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岗位职业技能证书等相关材料合并成一份word文档,并以“报考岗位+姓名”形式命名,发送至邮箱(822272164@qq.com)。
因资料及其发送问题导致报名失败,未收到报名成功确认回复的,请在报名截止前来电咨询。
4. 开考比例:招聘岗位原则上应满足3:1的开考比例。对报名成功人数未达到3:1的开考比例岗位,则暂缓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二)资格审查
1. 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 审查所需材料:
(1)《九江学院金工实习指导教师报名表》一份(贴近3个月内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见附件);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报考岗位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等。
(5)工作经验相关证明材料。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与本公告招聘条件不符或相关证明材料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因提供不准确信息导致无法联系而影响资格审查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三)考核
1.考核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专业技能测试和试讲相结合的形式进行,专业技能测试和试讲分别占总成绩的50%和50%,均采用百分制。总成绩计算办法为:考核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试讲成绩×50%。(总成绩采用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专业技能测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实践技能,同时考察应聘人员在实际操作中的解决问题能力和应变能力;试讲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教学设计与内容组织能力、教学方法、工程素养、教师风范与综合素质等方面能力。
2. 专业技能测试
(1)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根据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3:1的比例确定入围试讲人员(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围试讲)。对合格人数未达到3:1比例的岗位,该岗位专业技能考核成绩70分及以上者全部入围试讲。
3. 试讲
(1)试讲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对取消或放弃试讲资格产生的人员空缺,从本岗位专业技能测试成绩70分及以上的未入围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进行试讲;若无满足前述条件人员递补时,将不予递补,其他入围人员正常进行试讲;试讲当日临时放弃的不予递补。
(3)试讲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试讲成绩不合格则不予聘用。
(四)确定入围人选
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按招聘岗位数1:1 的比例确定入围人选,成绩最高者入围。如遇考核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者入闱;如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也相同,则将应聘人员测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三位,成绩高者入围。
(五)体检
应聘人员确定入围后,须参加由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赣教规字〔2021〕3 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如出现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产生的岗位空额,则按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比例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心理测试、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方面情况。因考察不合格产生的缺额,按照1:1比例按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对经考核、体检、心理测试、考察后的拟聘用人员报学校批准后在九江学院人事处网站予以公示。
(八)聘用和待遇
1.聘用。经考核、体检和考察合格,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并通过考核后予以正式聘任,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任。聘用形式为“劳务派遣”,需要坐班,完成学校安排的工作。
2.待遇。工资由基本工资+课酬组成,基本工资2800元/月,课酬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社会保险按相关规定办理。
四、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于老师13319450523
监督电话:0792-8311771
九江学院机械与智能制造学院 九江学院人事处
202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