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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设置2025-2026学年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5年10月10日 16:37浏览次数:


各学院、相关职能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及学校关于研究生教育培养的相关要求,进一步提升研究生实践能力与综合素质,完善研究生资助体系,充分发挥“三助一辅”(助教、助研、助管、学生辅导员)岗位在研究生培养中的重要作用,学校印发了《九江学院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实施细则(试行)》,现启动2025-2026学年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申报设置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原则

需求导向:岗位设置需紧密结合学校教学、科研、管理及学生工作实际需求,优先保障重点学科、重大科研项目、关键管理岗位及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岗位需求,避免岗位闲置或重复设置。

育人为本:将岗位作为研究生培养的重要实践平台,注重通过岗位锻炼提升研究生的专业能力、科研素养、管理能力及责任意识,助力研究生全面发展。

规范合理: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明确岗位职责、工作时间、考核标准及薪酬待遇,确保岗位设置合规、流程规范,保障研究生合法权益。

总量控制:各单位需根据自身工作任务量、经费预算及研究生规模合理申报岗位数量,学校将结合整体情况进行统筹调控,实现资源优化配置。

二、岗位类型及申报要求

(一)助研岗位

岗位职责:协助导师开展科研项目研究工作,包括文献检索与整理、实验操作与数据采集、研究报告撰写、学术会议协助组织等,具体职责由项目负责人根据科研任务确定。

申报要求:申报单位需为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包括纵向科研项目、横向科研项目)的单位或科研团队,申报岗位需与具体科研项目直接关联。申报时需提交科研项目立项证明材料复印件,明确助研岗位的工作任务、预期目标及时间安排。

(二)助教岗位

岗位职责:主要协助主讲教师完成课程教学辅助工作,包括课堂考勤、作业批改、实验指导、答疑辅导、教学资料整理、协助组织课堂讨论或实践教学活动等,不得替代主讲教师承担课程主讲任务。

申报要求:申报单位需为开设本科生课程的教学单位,每个课程原则上申报助教岗位不超过2个(根据课程学生人数、教学任务量可适当调整)。申报时需明确课程名称、课程性质、授课对象、拟安排助教的工作内容及时间要求,且助教岗位需与课程教学计划紧密衔接。

(三)助管岗位

岗位职责:协助学校或学院相关职能部门开展管理服务工作,包括办公室日常事务处理(文件收发、会议记录、数据统计等)、教学管理辅助(课程安排协调、考试组织协助等)、学生工作辅助(学生活动组织、学生信息管理等)、实验室管理(设备维护、安全巡查等)等。

申报要求:申报单位需为学校行政职能部门、学院行政管理办公室或承担管理服务职能的机构,申报岗位需基于实际管理工作需求设置,且需明确具体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及任职要求(如计算机操作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等)。

(四)学生辅导员岗位

岗位职责:协助专职辅导员开展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日常管理及服务工作,包括组织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关注研究生思想动态与心理健康、协助处理研究生奖助勤贷补相关事务、组织研究生开展学术文化及社会实践活动等。

申报要求:申报单位需为各研究生培养学院,申报岗位需结合学院研究生规模、年级分布及工作任务需求设置,原则上每个研究生培养学院可申报1个学生辅导员岗位。申报时需明确学生辅导员的工作领域(如年级管理、党建工作、心理健康教育等)、工作目标及考核标准,且学生辅导员岗位需接受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和发展规划与研究生处的统筹指导。

三、岗位申报流程

单位自主申报:各相关单位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填写《九江学院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设置审批表》(见附件1),并准备相关佐证材料(如科研项目立项证明、课程教学计划等),经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形成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三份)。

学校部门审核:学校将组织相关部门(科研处负责助研岗位审核、教务处负责助教岗位审核、党委学生工作部负责学生辅导员岗位审核、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门和人事处负责助管岗位审核)对申报岗位进行逐一审核。审核重点包括岗位设置的必要性、合理性、职责清晰度及经费保障情况等。

学校统筹公示:经各部门审核通过后,学校将对拟设置的“三助一辅”岗位进行汇总,形成《2025-2026学年研究生“三助一辅”拟设岗位名单》,在发展规划与研究生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可向学校相关审核部门提出,学校将及时核查并反馈处理结果。

岗位正式确定:公示无异议后,将正式印发《2025-2026学年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设置方案》,明确各单位岗位数量、类型及相关要求,各单位根据方案开展后续研究生岗位选聘工作。

四、时间安排

申报材料提交时间:请各单位于2025年10月15日前,将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经对应审核部门(助教岗位报教务处、助研岗位报科研处、学生辅导员岗位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审批后报送至发展规划与研究生处研究生管理科(厚德楼606室),联系人:高燕燕,联系电话:8337987。

五、工作要求

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三助一辅”岗位在研究生培养和资助工作中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岗位申报工作,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按时完成申报任务。

严格标准,规范设置:各单位需严格按照本通知规定的岗位设置原则、申报要求开展岗位申报工作,杜绝随意设置岗位、虚报岗位需求等情况。学校将对申报岗位的合规性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岗位一律不予通过。

加强管理,注重实效:岗位设置确定后,各单位需建立健全岗位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考核办法,加强对在岗研究生的日常管理与指导,定期开展岗位考核,确保岗位工作取得实效。同时,需按时足额发放研究生岗位津贴,保障研究生合法权益。

及时沟通,妥善协调:申报过程中如遇问题,各单位请及时与对应审核部门沟通联系,确保申报工作顺利推进。学校相关部门需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三助一辅” 岗位申报及后续管理工作。


附件1:《九江学院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设置审批表》

附件2:关于印发《九江学院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发展规划与研究生处

2025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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