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赣鄱俊才支持计划·青年科技人才托举项目实施办法(试行)》(赣科协字〔2023〕86号)(见附件1)和省科协工作要求(网址见后),现就我校做好2024年度、2025年度赣鄱俊才支持计划·青年科技人才托举项目(以下简称“托举项目”)申报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学风正派,品行端正;具有创新、求实、协作、奉献的科学精神和优秀的学风道德。
(二)具有博士学位、年龄在35岁以下的自然科学领域优秀青年人才(其中:申报2024年度托举项目须为1989年3月15日以后出生人员;申报2025年度托举项目须为1989年5月31日以后出生人员)。女性年龄可适当放宽2岁。
同时须在自然科学领域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基础研究方面,主持或参与过省部级以上自然科学、生命科学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和科研课题;
2.在应用研究方面,参与或承担过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研发、推广和应用工作;
3.在技术研发方面,参与或承担过关键技术、工艺操作性难题攻关工作。
(三)热爱并致力投身于科研事业,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和突出的科研潜质,有独立完成科研项目的能力。我省重点攻坚的基础科学领域和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人才优先推荐。
(四)申报人必须是已全职在江西工作的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同时引进类人才也可以申报本项目,包含两类:一是在本通知发出前的半年内已全职引进江西的省外(包括海外)青年科技人才;二是计划全职引进江西的省外(包括海外)青年科技人才,但是要求在入选确定前完成全职引进手续,并承诺在入选后的半年内入职江西工作。引进手续以人事关系转移的文件或签订的人事合同为准。
(五)以下情形不作为托举项目推荐对象:曾被取消被托举人入选资格者;已入选国家人才计划、省“双千计划”、“赣鄱俊才支持计划”其他子项目的青年科技人才。
二、推荐渠道和名额
(一)学校推荐名额3名。各相关单位(部门)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推荐1名青年科技人才,无满足条件者可不推荐。
(二)同行专家推荐,由本专业领域两院院士、国家级人才计划专家具名推荐,每位专家限推荐1名,推荐人选不占学校推荐名额。
(三)申报对象只能选择一个推荐渠道进行申报。
三、申报材料
1.《赣鄱俊才支持计划·青年科技人才托举项目申报书》(附件2)原件一式2份。
2.《赣鄱俊才支持计划·青年科技人才托举项目专家评议表》(见附件3)原件一式1份。每名推荐人选应有不少于2名同行知名专家(至少1名省外同行知名专家,不得为原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培养导师)进行评议并具名同意推荐,其中应明确1名省外具名推荐专家作为其培养导师。
3. 《赣鄱俊才支持计划·青年科技人才托举项目推荐人选汇总表》(见附件4)1份。其中,单位提名的,须加盖推荐单位公章;专家提名的,须加盖推荐人所在工作单位公章。
4.有关业绩佐证材料1套(装订成册)。
申报人可详细查阅省科协《关于做好2024年度、2025年度赣鄱俊才支持计划·青年科技人才托举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https://www.jxkx.gov.cn/?news_18/20220.html=,各相关单位(部门)将2024年度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于2024年3月5日前、2025年度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于2024年5月20日前分别报送至人事处人才办(行政楼北101室),所有材料均需提供电子稿发送至497208158@qq.com。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何智博 联系电话:0792-8311770
人事处
2024年2月6日
附件1:关于印发《赣鄱俊才支持计划·青年科技人才 托举项目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赣科协字〔2023〕86号)
附件2:赣鄱俊才支持计划·青年科技人才托举项目申报书
附件3:赣鄱俊才支持计划·青年科技人才托举项目专家评议表
附件4:赣鄱俊才支持计划·青年科技人才托举项目推荐人选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