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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江西省“科技+中医药”联合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17日 14:52浏览次数:


各学院、科研院所:

近日接江西省科技厅文件(赣科发社字[2023]99号)通知,2023年度江西省“科技+中医药”联合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单位组织教师积极申报。

一、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申报条件

1.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保证有足够时间投入研究工作,原则上应为申报单位在职人员,且为实际主持该项目研究的人员。

2.项目申报负责人年龄不超过58周岁(196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3.参与人与申报人不是同一单位的,参与人所在单位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合作研究单位不超过2个。

4.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项目负责人牵头申报,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材料,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双方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材料,聘用时间须覆盖项目实施周期,作为项目申报材料一并提交。

5.国家机关及其在职的工作人员(含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不得参与项目申报。

(二)有关要求

1.每人每年只能申报1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基地和人才计划项目不受上述限制)。

2.申报人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在研项目不得超过2项;在研项目合同到期(含申请延期到期)而未验收的,主要参与人(前3名)不得新申报项目。

3.同一单位相同或相近的研究内容,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同一个项目也不得通过多个推荐单位申报,一经查实将取消所有项目评审立项资格,并纳入科研诚信黑名单。

4.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得更改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项目立项后,申报材料中承诺的考核指标,将作为项目合同书明确的考核内容,原则上不予调整,项目承担单位须在规定时间内签订项目合同书。

5.多个单位联合申报的,各方须签订联合申报合作协议,明确约定项目申报单位、参与单位承担的研究任务、考核指标、专项经费比例和知识产权归属等,并作为申请书的附件提交。

6.项目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包含法律禁止公开的秘密内容或申报人要求保密的内容,如涉密需脱密后提交。

7.凡申报涉及实验动物或实验动物实验的科研项目,必须出具《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科研项目的内容应与许可证的许可范围一致。

8.项目研究涉及人体研究的,应按照规定通过伦理审查并签署知情同意书;涉及人类遗传资源采集、保藏、利用、对外提供等,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行;如需将我国人类遗传资源运送、邮寄、携带等出境,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要求报批。

在各专项项目申报指南中,对上述申报基本条件有具体要求的,以该专项项目申报指南有关要求为准。

二、项目申报受理

(一)申报受理方式

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系统地址:http://ywgl.kjt.jiangxi.gov.cn/egrantweb/

(二)申报推荐时间

自2023年10月20日起,可登录系统进行网上填报。项目申报人网上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10月30日17时。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8334056

科研处

2023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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