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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申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纪律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21日 16:56浏览次数:


各位考生:


我校2023年上半年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将于3月25日—3月27日在丹枫园校区实训楼三楼举行,为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工作顺利实施,现将相关考试纪律重申如下:

1.考生应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严禁发生各类考试违纪行为。

2.考生切勿相信网上、非法张贴以及手机短信发布有关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题目或答案的各种虚假消息和广告,谨防上当受骗,凡被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甄别确定为使用特殊答案导致答案雷同者,一律视为舞弊,并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九江学院学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3.考生不得利用通讯工具,在考场外组织或者参与考试舞弊,违者将移送公安部门处理;考生不得参与散发各种有关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的非法印刷品;不得利用网络等传播有关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题目或者答案的虚假消息。

4.考生禁止将手机、无线耳塞等通讯工具带入考场。学校将使用金属探测器、身份证识别仪、手机屏蔽仪等防作弊设备,对考生进行安检。

5.由他人代替考试、替他人参加考试、组织考试作弊、使用通讯设备作弊,一律按照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给予处分,望全体考生切实做到诚信应考。

6.考生除身份证、准考证外,不得将其他物品带入考场。考生过程中,若发现考生随身携带考试规定以外的物品,一经发现,按考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7.考生必须持准考证、身份证方可入场。若身份证遗失,需持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据的有近期免冠照片且加盖了骑缝章的户籍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教务处

2023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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