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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江西省新文科教育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19日 12:09浏览次数: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选聘江西省新文科教育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的通知》文件要求,为加强全省新文科教育研究工作,打造一支专业功底深厚、研究视野开阔、创新能力突出、社会责任感强的高端新文科人才队伍,努力为江西新文科建设提供思想引领、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贡献九院人才智库,学校决定开展江西省新文科教育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社会责任感强。

(二)具备扎实的专业功底、突出的创新能力和广阔的研究视野,熟悉新文科发展实际,能够较好地把握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的战略需求。

(三)具有承担新文科调研任务、应用对策类课题研究等经历,研究成果获得过省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采纳进入省委省政府决策,取得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

(四)高校、科研单位人员要求具有博士学位,新文科实际工作人员不受职称、学历限制。

二、相关要求

(一)主要任务

承担江西省新文科教育研究中心交办的重大课题研究,新文科调研课题,参与专题研讨、政策解读、第三方评估以及各类专项工作等。

(二)激励机制

每年集中组织研修活动。根据研究任务需要,给予承担任务的特聘研究员教学研究课题立项和成果发表经费资助。

(三)聘期管理

特聘研究员聘期三年,实行动态管理。

三、申报及选聘程序

1.根据个人实际情况自愿申报,申请人填写《江西省新文科教育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申请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所在部门进行资格审核和组织推荐,报送教务处统一汇总后上报江西省新文科教育研究中心。

2.江西省新文科教育研究中心按照规定组织专家对申请人选进行综合评审,遴选出特聘研究员人选,发放聘任证书。

四、其他事项

(一)报送材料

1.《江西省新文科教育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申请表》(附件1)、《江西省新文科教育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申请人情况汇总表》(附件2)、以及证明材料。

2.证明材料应制作成一个包括目录、相应支撑材料的完整PDF文件,重点包括:代表作复印件以及省领导批示复印件或抄清。证明材料由科研处或相关部门负责审核,加盖印章后扫描。

(二)报送时间

请各单位做好申报推荐工作,于12月1日前以部门为单位统一将电子版申报材料,包括《申请表》(盖章扫描版,PDF格式)、证明材料(盖章扫描版,PDF格式)、《汇总表》发至邮箱77950694@qq.com,文件夹以“部门+姓名”命名,逾期不受理。

联系人:陈良才 联系电话:0792-8311039


附件1:江西省新文科教育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申请表

附件2:江西省新文科教育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申请人情况汇总表


教务处

2022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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