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请于2018年10月8日前将2019年需要进行的物资采购和单项概算在一万元以上需申请使用学校维修费的维修改造项目,分别以纸质稿的形式报送国有资产管理处。由我处收集、整理、审核报学校批准后纳入2019年度政府采购计划及2019年学校维修计划。逾期未上报的,将不予列入2019年计划。
采购项目需注明名称、详细技术参数、图片、数量、单价、金额、经费来源、经费代码、经办人及电话,详见《采购申报表》。
维修改造项目填报《维修项目申报表》并注明工程地点、存在的问题、现状图片、维修改造具体要求及初步概算。
联系电话:8318985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8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