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7〕12号),结合我校实际,现将今年“五一”劳动节放假的时间安排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4月29日(周日)、4月30日(周一)、5月1日(周二)放假调休,共3天,5月2日(周三)正常上班。4月28日(星期六)上班,补周一(单周)的课。
 
  二、有关事项 
 
  1.请各教学单位根据上述放假调休时间做好相应教学安排,并及时通知到师生;
 
  2.各二级学院、各部门要加强假期安全教育,机房、实验室等重点场所要安排专人值班,并做好信息报送和突发事件处置;
 
 
 
  3.放假期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离开本市,须向分管校领导请假,并确保联络畅通; 
 
 
 
  4.请有关部门按要求做好放假期间学校行政值班工作(安排表附后)。
 
 
 
                        院长办公室
 
                       2018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