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庐山区计生委通知,凡长期居住在我校主校区内,且双方或一方户口为庐山区的,独生子女为2004年10月1日之后出生,并在2010年9月30日以前办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请带身份证、户口本及复印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及复印件,于10月13日、14日前往校工会计生办登记,政府将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免费办理30元的计划生育家庭爱心保险。
望互相转告。
联系人:时老师 电 话:8311606
校计生办 2010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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