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了做好2011年春季教材征订工作,确保选用教材的质量,确保课前到书,力争放假前为教师配发备课教材,使教材供应工作平稳有序地进行,现将教材征订工作的具体要求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材选用原则
1.教材选用原则按照《九江学院关于教材选用的暂行规定》执行;应优先选用国家级“十五”和“十一五”规划教材、“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教育部推荐教材、获得过国家级、省部级奖和全国公认的优秀教材、近三年出版的新教材。
2.选用教材合理、科学,所选用教材必须适应课程教学需要,相应的教学层次须选用对应的教材。
3.以前已使用的自编出版教材,本次报订需提前向教务处补交申请,填写《九江学院自编教材使用审批表》交至教务处教材科,经学校教材建设指导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方可继续使用,申请时间截止到11月19日。对于现未列入学校高质量教材建设立项、教师主编或参编出版的教材,不得列入教材选用计划;
4.采用同一教学大纲的课程,应选用同一版本的教材,同一门课程只能选用一种教材。
二、报单要求
各教学单位根据各年级各专业教学培养方案所开列的课程,按统一格式制作打印《××学院2011年春季教材征订表》一式两份,送交教材科一份(含电子文档),自留一份存档,具体要求如下:
1.指定专人负责教材征订工作,并协调解决因教材断货、改版、加印、填表不准确等原因引发的有关事宜;
2.准确填写表中各栏内容;
3.不错订、不重订、不漏订;
4.确属课程教学需要,与教材配套使用的自编《习题集》、《指导书》等教辅,须单独制表,同时报送;
5.各二级学院统计各专业在校成教生人数,报教材科,以便统一订购教材。
6.征订表须经教学单位领导审核签字;
7.报单时间:2010年11月26日前报教材科。
三、选修课程及双专业教材的征订
1.公共选修课程及双专业所用教材根据学生的实际需求数,确定教材订数报教材科订购,由学生到教材科购买。教材科为公共选修课程主讲教师提供备课用教材。
2.专业选修课所用教材由二级学院根据实际需求数报教材科订购,报单时间应在选课结束后与其它教材表同时报送教材科,由教材科为学生统一配发。
四、责任追究
1.各教学单位要认真做好教材选用征订工作,严把选用教材质量关。如因教材选用不达标导致低水平教材进课堂,从而影响课程的教学质量或学校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学校将追究教材选用人、教学单位主管领导的相应责任。
2.如因报送的征订表中教材信息填写不准确造成教材错订、重订、漏订等差错,教学单位及教材征订选用人应承担相应经济责任。
专此通知,望遵照执行
附:
1.
2011年春季教材征订表.xls
2.
九江学院自编教材使用审批表.doc
教务处
2011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