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根据学校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要求:针对巡视中发现公共资源利用和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进行深刻反思,理顺管理体制,改变“多头管理”格局。学校责成国资处牵头对全校公共资源(含有形和无形)进行全面清查,并建立台账,并于相关部门共同分类制定公共资源价格评估、租赁使用、购买服务管理等相关管理制度,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为了做好以上工作,现请有利用学校场地和其它资源对外租赁的有关部门和单位,于2016年6月30日前,将本单位管理学校公共资源(含有形和无形)的租赁台帐提交国资处,便于国资处整理上报。
特此通知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6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