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6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26〕91号)及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6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九人社字〔2026〕2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我校2026年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按照《九江学院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施细则(2024版)》(九院字〔2024〕85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省外来赣人员须按《省外来赣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暂行办法》(赣人社发〔2012〕41号)办理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后,方可在我校申报高一级职称。
(三)有突出贡献人才申报高级职称的,按《江西省有突出贡献人才高级职称评审办法》(赣人社发〔2025〕14号)执行。海外归国人员申报职称的,按《江西省海外归国人员职称评审办法》(赣人社发〔2025〕15号)执行。
(四)申报人员的学历、学位、资历(资格、聘任时间)、工作年限、业绩(含论文、论著)等终算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时间按年头算。业绩从取得现资格之年起算。不在起算、终算时间之内的业绩材料不作为评审专业技术资格的依据。
二、网上申报
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均使用“江西省职称申报评审系统”(网址https://hr.jxhrss.gov.cn/zcxt),实行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审查、缴费、评审、发证、查询等业务全流程网上办理。个人系统账户由相关职称分委会创建(非教学(科研)机构申报人员按申报专业归口到相关职称分委会)。材料填报要求详见附件《系统申报材料填报说明》。
三、审核推荐
(一)申报人员要诚信申报职称,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填写申报信息,并按要求扫描上传清晰的电子版证明材料。上传材料应清晰准确,避免出现漏报、错报、未放指定位置、超过规定时限等情况,由此导致的后果由申报人员自行承担。社保参保信息、事业单位岗位聘用信息、继续教育学时信息等能通过数据共享自动提取的,不再要求申报人提供。申报材料报至学校评委会后,原则上不再补充材料。
(二)各职称分委会要对申报人员的职业道德、工作表现及工作业绩进行考核评估,严格把好推荐关,对符合人员需在系统中认真填写单位推荐意见,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一律不得推荐。要切实履行好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对职称政策、岗位职数和推荐名额、推荐方案、申报材料、推荐结果等6个方面材料在单位内部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展,对职称分委会职称推荐工作符合政策要求和对申报人员信息材料真实有效性的审核进行承诺。
(三)申报人员的业绩材料汇总以后,以各职称分委会为单位,将申报人员业绩清单报送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确认。未经审核确认的材料一律不得录入系统。
(四)各职称分委会要认真审查申报推荐材料,重点审查申报人员是否符合条件、申报材料是否真实有效、申报信息是否准确完整、申报推荐程序是否规范、申报系列专业是否与岗位和从事专业一致。对不符合申报条件或不符合申报要求的,注明存在问题并及时退回;对弄虚作假或举报核实确有问题的,取消申报资格并记入诚信体系。
四、时间安排
(一)7月5日之前:各职称分委会务必完成申报人员的账户创建、工作质量与职业道德评估、资格审查、申报材料个人上传至职称分委会审核工作。
(二)7月13日之前:各职称分委会务必完成申报材料第一轮公开展示、资格审查推荐结果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送资格审查推荐结果、申报类型汇总表(见附件2)等材料至人事处,同时在职称系统中将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的材料统一提交至学校。市人社局受理职称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7月25日,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三)9月15日左右:对申报人员资格和材料进行第二轮公示;
9月30日左右:将评审方案向省人社厅报备。
(四)10月31日左右:学校召开职称评审会,公示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向省市人社部门报备,完成2026年职称评审工作。
五、收费标准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收费标准的复函》(赣发改收费字〔2004〕523号)的规定,申报费用为:
1.正高级:高教系列300元/人,非高教系列350元/人;
2.副高级:高教系列300元/人,非高教系列350元/人;
3.中级150元/人;
4.答辩费100元(申报正高及破格人员)。
请各职称分委会将申报人员职称费用收齐,统一报人事处师资科审核后,交学校财务处。
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协调,周密安排,严格按照通知时间节点要求,按质按量完成申报工作。
附件:
1.九江学院职称评审申报人诚信承诺书
2.九江学院2026年职称申报类型汇总表
3.系统申报材料填报说明
(其他附件详见职称工作群)
人事处
2026年6月12日